【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强做优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打造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支持创设海南特色农产品期货品种,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2.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琼府办〔2021〕27号文)。
【主要亮点】
《海南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是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以来,首个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规划。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提高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行稳致远的前提和基础。按照省政府要求,规划编制过程中将目标、平台、项目、政策、改革、机制、督查考核等“七个要件”统筹考虑,既重目标、也重落实,既重农业、也重农村,既重物质投入、也重人的提升,以更好地促进我省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在规划思路上,做到“四个融入”。即融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自由贸易港定位,突出种业科技创新、城乡融合发展、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农业对外开放、农民共同富裕,明确了“一中心三区”的战略定位,即着力打造全球热带农业中心、乡村振兴样板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村深化改革试验区等。
二是在目标设置上,注重“四个对标”。与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国家下达的硬任务、全国平均水平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行对标,确保底线目标全面完成,力争在农民收入、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农业绿色发展等指标上缩小与全国的差距,努力赶超全国平均水平,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居民收入比等指标上继续保持领先位置。
三是在任务安排上,突出“五大平台”。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建设国家南繁硅谷、打好种业翻身仗等国家战略,规划建设南繁科技城、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等五大平台,体现海南担当,努力做出海南贡献。尤其在种业领域,落实中央深改委会议精神,制定我省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构建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基地保障、种业科技创新、现代种业产业、种业政策制度和种业监管治理等六大体系,确保把南繁硅谷打造成全国种业创新高地。
四是在规划推进上,强化“两个注重”。一个是注重任务工程化、项目化。按照“任务+项目清单”模式,设立1个目标类专栏和8个工程类专栏。另一个是注重制度机制集成创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五个自由便利、一个安全有序流动”“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等政策在农业农村领域落实落地,为规划目标如期实现提供保障。
【发展目标】
到2025年,海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三农”基础更加坚实,发展基础条件好、城乡融合发展快的市县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成“一中心三区”(即全球热带农业中心、乡村振兴样板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村深化改革试验区)。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增强、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农民民生福祉显著提升。粮食产能保持在30亿斤左右,生猪出栏550万头左右,第一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500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10%以上,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展望2035年,全省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国家战略作用更加突出,对全球热带农业引领作用更加突出,乡村振兴样板区作用更加突出,农业农村对全省现代化的基础支撑作用更加突出。
【主要任务】
1.坚持走特色与融合之路,推进农业现代化,形成产业新格局。一是保障主要农产品稳定供应;二是做精做优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三是推进农业向绿色生态持续发展;四是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五是坚持深度融合发展。
2.加强农村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现代化,形成乡村新风貌。一是提升“美丽海南百镇千村”的内生动力;二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三是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多措并举抓好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农民现代化,形成生活富裕新态势。一是持续推进农民增收;二是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小农户队伍培育;四是引进和培养乡村人才。
4.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形成一体化新局面。一是提升城乡优质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优化;三是促进以城带乡。
【重大工程项目】
1.农业基础领域。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绿色发展先行区和乡村振兴工程等。
2.农业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包括现代种业提升建设工程、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类工程、现代化渔港建设工程、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工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等。
3.农村民生领域。主要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和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
4.自贸港现代农业建设领域。主要包括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项目、休闲农业(渔业)建设项目、农业对外交流合作项目、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天然橡胶基地建设项目等。
【政策资金支持】
1.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一是争取中央财政投入,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财政资金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及配套考核办法。到“十四五”期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 50%以上。三是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省南繁育种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四是支持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
2.引导金融资本与社会资本增强农业农村投入。一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完善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品范围,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开展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生态产品价值等抵押贷款试点。二是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开展“信用村”创建行动。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服务“三农”联合社投放农民小额贷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三是建立政企合作平台,探索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更多社会和金融资本依法合规投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四是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深化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推动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五是引导农业产业链核心企业在境内外交易场所上市融资。六是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
3.完善农业补贴实施机制。一是探索与耕地地力提升和责任落实相挂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制;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仓储烘干和水产养殖等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三是支持渔业转型升级和资源保护;四是探索建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和休渔、禁渔补助制度。
【保障用地用海】
1.保障农业农村建设用地。一是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各地消化存量所得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中,单列下达农村集体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村民建房等。三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合理配置村民居住、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公益服务设施、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四是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和村民建房。
2.落实深远海养殖用海和陆域配套服务用地。一是市县政府统一开展养殖用海的海域出让工作,统一划定深水网箱养殖区域,统一开展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简化海域使用审批程序。二是开辟禁养区清退渔民申请深水网箱养殖用海绿色通道,在符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情况下,简化海域申办手续,限期内完成海域使用申办工作。三是加快深远海养殖陆域服务支撑,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布局养殖码头区、停泊港、科研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生产区等用海用地空间。
标签: 产业发展
2023-05-22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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