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1.2021年8月,经国务院批复,《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正式发布实施。提出了集中力量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形成一批“一季千斤、两季吨粮”的口粮田,满足人们粮食和食品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筑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
2.《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琼府办函〔2020〕376号)提出,统一规划布局,编制省、市(县)两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项目库。
3.《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25年)》。
4.《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按照统一标准建设。
【主要亮点】
《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25年)》将全省划分为琼北、琼中、琼南、琼东、琼西等5个片区,结合片区粮食种植及热带高效农业发展实际,以生态高效、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造大田、高效节水灌溉、耕地质量提升、农田污水治理等重点工程为牵引,以点带面、建管并重。规划注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突出了五项重点内容。
一是突出集中连片造大田,夯实“良田粮用”基础。结合海南省耕地现状,计划在156个田块相对集中区域,实施渠系和路网贯通、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工程措施,使项目区农田整片规模达3000亩以上,通过规模化、宜机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粮食及重要农产品单产效益。
二是突出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建设。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利用等相关专项规划,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非粮化”及撂荒地治理等工作进行统筹,在建设布局、建设重点、建设内容等方面,目标更为具体,可操作性更强,充分发挥农田建设效益。
三是突出创新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树立粮食安全观和绿色发展理念。聚焦以粮食生产为主、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行新工艺、新型式、新技术,探索从传统的工程建设向生态型、节水型、节能型、智慧型、综合效能型设施转变。
四是突出建管并重,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全面上图入库,推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强化用途管控,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完善建后管护考核机制和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推动对土壤质量长期跟踪监测,确保高标准农田“良田粮用”。
五是突出项目化,夯实项目落地基础。采用“自下而上统计,自上而下部署”的方式组织规划编制工作,提前摸清建设潜力和汇总项目个数,扎实做好项目论证。目前,省级规划的151万亩建设任务全部落实到各市县868个具体项目,市县规划项目库达到了可行性研究深度,为加快项目落地,形成有效投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151万亩,其中新增建设100万亩,改造提升5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完成3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至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516.50万亩,累计改造提升面积51万亩。至2030年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不少于516万亩,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127万亩。
【建设标准】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达到“田成方、土壤肥、渠成网、路相通、旱能灌、涝能排、产量高”,田网、水网、路网、林网、电网“五网”配套,田块基本实现规整化、平整化,耕地质量明显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农机作业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建设完成后田间基础设施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高于建设区面积的8%。
【重点项目及示范区建设】
1.“集中连片造大田”工程。选取潜力大、基础条件好、项目区群众积极性高且易于集中连片的万亩以上田洋作为建设重点,因地制宜推进“集中连片造大田”工程示范区建设;示范区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田块整治)、土(土壤改良)、水(灌溉与排水)、路(田间道路)、林(农田防护和生态环保)、电(农田输配电)、技(科技服务)、管(管理利用)8个方面的建设内容,通过引进和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工程和装备技术,进行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数字信息技术的集成与示范,探索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形式、工作机制、资金筹措、实施模式,以及建设后续管护机制、用途管控机制等,为“集中连片造大田”积累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2.南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工程。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种业振兴政策,立足国家南繁育种保护区,衔接南繁种业发展相关规划,按照已建项目提质改造,未建项目高标准建设,适应保障种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以南繁育种核心区建设为重点,体系建设,整片打造,建设生态型、节水型、科技型、高效型南繁保护区现代农田水利设施,为自贸港现代种业建设打下坚实的设施基础。
3.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工程。结合《“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目标要求,以海口市、三亚市、东方市、乐东县、昌江县等市县为重点,充分挖掘产业融合发展潜力,积极拓宽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节水灌溉资金筹措渠道,加大投资力度,因地制宜建设5个1000亩以上的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达到节水增效,促进粮食及其他经济作物种植的成效。
4.土壤质量提升示范工程。针对耕地质量等级较低区域,以低等级的十级地为重点建设范围,整合有关部门建设资金,突出试点引领作用,建设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乐东县等市县耕地提升保质示范区,建设4个3000亩以上的土壤质量提升项目建设示范区,采取增施有机肥、实行秸秆粉碎还田、秸秆集中堆沤腐熟还田、畜禽粪便堆肥还田等措施,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通过示范区建设,探索适合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土壤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的经验及保障制度,取得成果后,逐步推广,分区实施,全面覆盖。
5.耕地质量监测示范点建设工程。为跟踪监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发现耕地生产障碍因素与设施损毁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肥改良、治理修复、设施维护,按不低于每3.5万—5万亩设置1个监测点的密度要求,监测点位主要布置于我省大中型灌区及已建成的万亩规模以上田洋。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建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为农业行政管理、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区划调整和生产提供决策依据。本次规划结合地力培肥项目试点,建设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示范点8个,分别位于海口市、儋州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澄迈县、乐东县、陵水县8个市县。
6.生态型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工程。利用新材料、新技术,引入生态理念,在沿海易受洪涝、台风影响、耕地质量较差区域,建设生态型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通过采用生态护坡、植草、种树等措施,结合路、沟、渠布置,提升土地水源涵养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水生态及农田耕种环境,提高农田防洪排涝标准,打造高标准高质量农田示范区;本次规划布置生态型高标准农田示范区2个,为文昌市生态型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和三亚生态型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资金来源】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共同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建设一片,达标一片。
1.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落实省级和市县资金,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资金预算等,合理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2.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银企担合作机制,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有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3.积极利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4.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场化资金运作模式,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经省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复核、报自然资源部备案通过后,可以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库,用于所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
5.积极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理。
6.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探索利用国外贷款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标签: 产业发展
2023-05-22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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